各学院、部:
现将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2024年度校企合作典型案例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4〕6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部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力量,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学校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和公共实践中心;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产业技术实验室、科技园区、众创空间;聚焦行业紧缺高技能人才开展联合培养,产出支撑区域产业转型发展的突出成果。
2.校企联合招生,开展贯通培养、提前就业班培养、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学徒制培养等,实施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推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3.校企联合打造科研攻关团队,系统解决企业面临的生产性和技术性难题,产出前沿领域的创新成果,服务行业企业技术改造、工艺改进、产品升级,提升服务水平。
4.校企联合开展专业建设,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能力项目等教学资源,跟踪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标准,研制优质教学装备并推广应用。
5.对于非产业主导类学校(指公检法、医学、艺术、师范类等学校)或专业,校企合作可拓展到学校与相关单位合作范围。
已获评2023年“十佳”“三十佳”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申报要求
典型案例项目的申报主体为学校,申报材料应包括实施背景、主要做法、所取得成效(对学校、对企业)、经验总结等。要求突出实效性,要有数据支撑;突出创新性,要归纳创新点;突出互惠性,要体现双赢特点。可附图3-5幅。
三、报送材料要求
各学院限报1个候选项目,填写对应申请表,于2024年12月13日17:00前将电子版(word版本)发送至教学与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教学与科研处将对申报材料组织校内评审,选出3个候选项目择优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