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266号)、《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石财规〔2018)3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学院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5届有求职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大专和中专),可申请求职补贴:
(一)低保家庭。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
(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
(四)家庭特困人员。
(五)学生本人系残疾、烈士子女。
(六)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程序
学生个人提交申请材料(同时登录河北人社APP进行注册、完善信息,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学生注册流程)——二级学院初审——二级学院统一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公示
三、补贴标准
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
四、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
(一)低保家庭
1.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2.《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表格里的本人签字及申请日期务必手写。所在院校公示时间及所在院校审核意见不需要填写)。
3.《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证明》(见附件3,盖章清晰、日期完整、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均须填写齐全)。由县级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由乡镇(街道)民政所盖章的须附低保证复印件(首页、低保领取人所在页,确保领取人里含学生本人)以备核实。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
1.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2.《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表格里的本人签字及申请日期务必手写。所在院校公示时间及所在院校审核意见不需要填写)。
3.《贫困(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证明》(见附件4,盖章清晰、日期完整、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均须填写齐全)。由县级残联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由乡镇(街道)残联盖章的须附残疾证复印件及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本人页、残疾人页)以备核实。
(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
1.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
2.《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表格里的本人签字及申请日期务必手写。所在院校公示时间及所在院校审核意见不需要填写)。
3.“已脱贫不享受政策”的不能享受求职补贴。
4.《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证明》(见附件5,盖章清晰、日期完整、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均须填写齐全)。由县级乡村振兴局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盖章确认,盖乡镇(街道)其他章的须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手册复印件和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查询页(盖章),以核实其家庭脱贫状态。
(四)其他类
1.不管何类,均需要提供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A4纸)及《2025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表格里的本人签字及申请日期务必手写。所在院校公示时间及所在院校审核意见不需要填写)。
2.属特困人员的须提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本人残疾的须提交残疾证复印件;烈士子女须提交烈士证书复印件;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须提交贷款合同复印件。
五、上报时限
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24日上午10点之前将毕业生个人的纸质材料及附件6《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花名册》电子版一并报送就业指导中心王静,注意保持纸质材料和电子表格学生名单顺序的一致性。
六、注意事项
(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手机号码保证畅通,方便上级有关部门电话复核。
(二)正确使用银行卡。必须使用以毕业生本人姓名开户的银行卡账号,并且要写清开户行的全称及银行行号。
(三)核对本人信息。毕业生的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等信息认真逐一核对,正确无误后再上报,求职补贴的银行卡要妥善保管,一经求职补贴上报成功,不得再变更账号,申请成功的毕业生在未领到求职补贴前不要注销此银行卡(否则会影响补贴的正常发放)。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对此项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细致地做好宣传工作,向广大毕业生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条件,确保每名毕业生均知晓该政策。
(二)各二级学院对学生提供的原件认真审核,并收取复印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
(三)工作中遇到问题,随时联系就业指导中心王静0311-83930033。